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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节 这叫崇尚进攻?(一) (11 / 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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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实际上这段路程他不可能保持这个速度,哪怕只保持几秒钟。

        平均下来,他的移动速度为32.07km/h。不过,这个速度也足够他在拉姆赶到之前拿下球权。

        拉姆一看,丹特虽然回防,但是他认为内马尔有能力单吃丹特,因此,拉姆一咬牙,直接滑铲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知道开局背一张黄牌代表什么,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。

        真的把内马尔放过去,刚刚归位的丹特也跟不上内马尔的速度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内马尔不想让他抢断,于是,他接到球的一瞬间,双脚发力,夹着球向前一挑,随后他绕过队短拉姆,向前跑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彩虹过人!这可是内马尔最喜欢的花式过人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,他觉得用布兰科蛙跳是最好的选择,可惜2005年国际足协认为这会对球员造成伤害,因此定义为犯规。

        否则防守球员根本不好处理,要是他们一个大脚把球抡别人的脸上,那到底算不算犯规?不算的!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这样对进攻球员的伤害会非常大,搞不好就是脑震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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